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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9-06-05 10:14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二)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以上2家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7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违纪行为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19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者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进入注册界面按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网站地址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00:00至6月18日24: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6月14日00:00至6月19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6月14日00:00至6月19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6月26日00:00至考试当日;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下午14:00—16:00。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采用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审核方式。
计算机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审核无法判定时(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应聘人员可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申请的形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报名时限内仍未审核的应聘人员,请直接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
计划若遇核减,计划核减公告于6月21日前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笔试成绩记为0分,取消考试资格。
(四)缴费和准考证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9年6月14日00:00至6月19日24:00期间完成交费。笔试内容详见计划表。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50元/人。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6月26日00:00至考试当日登陆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缴费与报名在同一时段进行,请报考人员按以上规定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及支付系统延迟等因素导致交费系统确认滞后,最迟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如果交费成功但24小时后,报名状态仍为未交费时,可通过网站在线留言或发邮件到957167787@qq.com联系人工对账。
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下午14:00至16: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7月10日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公示。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
博士学历的人员免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管理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省纪委省监委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委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纪检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0871-64320810
(二)监督电话:0871-6432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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