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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时间:2024-08-22 13:55 来源:思茅街道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经上级部门批准,思茅区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聘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1.招聘人数:3人。
2.招聘岗位:思茅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协助街道、社区完成社会保障日常工作,服从街道、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或以上人员(以失业证登记为准);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综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会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男女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薪资待遇
补贴待遇2903.58元/月,含三险(养老、医疗、失业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程序签订岗位聘用合同,1年一签订,满3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思茅街道办事处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30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三)报名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思茅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边城东路12号,卫校对面)。联系人:郭洁、刀亚琼。咨询电话:0879-2132189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思茅街道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思茅街道办事处报请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谈。
3.面谈。符合招聘的人员,由思茅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谈,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个人及家庭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报名动机和工作经历等,择优聘用。
4.体检。自行开展健康检测,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交至思茅街道办事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5.确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由思茅街道办事处决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思茅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信息、伪造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2147588。
思茅区人民政府思茅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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