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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绿春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告
时间:2024-08-11 10:09 来源:红河人才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绿春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人才”工程,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优化人员素质和人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专业大学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绿春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专业素质过硬;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5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以后出生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吸毒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近期免冠蓝白渐变底正装彩照2张和电子版(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绿春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院(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
4.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和医共体总院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上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出现成绩并列,以小数点后面第三位小数确定排名先后,依次类推。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分别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如该岗位在体检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八、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红河人才网”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或分类不一致,但按国家教育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属于该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报名资格。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医共体总医院:0873-4221321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0873-4222098
(二)监督电话: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4225689
(三)门户网站:“红河人才网”
(四)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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