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公告

时间:2024-08-07 10:43 来源:施甸县人民政府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施甸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队伍建设,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总编控制、编岗一致、学科对应、优化结构、均衡配置”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岗位

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9名,具体遴选岗位详见《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表》。

       三、遴选对象

施甸县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近三年(2021年—2023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

5.县外调入和县内调配教师在调入学校任教满3周年及以上(从调入当年9月1日起计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

7.“县管校聘”改革交流轮岗的教师,可以根据交流轮岗前的任教学段、学科或2023-2024学年的任教学段、学科及所学专业,按照对应岗位要求报名。

8.2024年教师公开遴选拟调动人员不得参加教研员遴选。

(二)岗位必备条件

1.初中教研员岗位: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或乡(镇)及以上教研工作6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教师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近三年以来其中任意一年任教学科或教研工作与报考岗位一致,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2023-2024学年任教学科学年末县级及以上统考平均分位于全县前50%,按最好成绩统计,或乡镇及以上教研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小学教研员岗位:从事小学教育教学或乡(镇)及以上教研工作6周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8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近三年以来其中任意一年任教学科或教研工作与报考岗位一致。2023-2024学年任教三至六年级学科学年末县级及以上质量监测B等及以上占比70%及以上,任教一、二年级教师近三年内某一学年末县级及以上质量监测平均分位于全县前50%或B等及以上占比70%及以上,按最好成绩统计,或乡镇及以上教研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9日,截止8月9日17:30。

(二)报名地点

县教体局一楼小会议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教师持《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2020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学科带头人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立项课题通知书、课题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或从事教研工作证明、《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学年末质量监测成绩登记表》《施甸县2024年公开遴选教研员档案成绩统计表》到县教体局一楼小会议室按对应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资格初审、材料初验工作,据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公开遴选岗位,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开考,不足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六、资格审查

2024年8月10日,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24年8月11日14:30-17:30到县教体局教师发展中心教研部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核

(一)考核内容

1.笔试成绩100分。笔试内容为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育、教学、教研相关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科研综合运用能力。

2.档案成绩20分

(1)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在岗、称号有效)、“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在岗):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级计3分,县级计2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县级学科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计2分、1分。

(2)教学技能竞赛类奖:个人参加学科类教学技能竞赛荣获国家级优秀奖及以上计5分,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计4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3分、2分,县级一等奖计1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市级教学常规管理考核个人(教学管理人员)荣获一、二等奖分别计3分、2分。

(3)参加由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社科联立项的课题研究,结项课题主持人:国家级计5分,省级计4分,市级计3分,县级计2分;结项课题组成员:国家级计2.5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5分,县级计1分;立项开题主持人: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县级计0.5分;立项课题组成员:国家级计1.5分,省级计1分,市级计0.5分,县级计0.25分。

3.面试成绩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09:00—11:30。

3.笔试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4.考务管理: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规者参照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成绩公示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2日下午在县教体局公示笔试成绩、档案成绩。需查分者,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统一登记后,于2024年8月13日报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统一查分。

(三)面试

按遴选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面试以75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1.确定面试人选。依据遴选岗位笔试成绩加档案成绩之和,从高到低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说题(占50%)+阐述个人教研工作理念及设想(占35%)+答辩(占15%)方式进行。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加试题分值10分,加试成绩计入面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08:00—12: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面试成绩及拟调动人选

2024年8月16日在县教体局公示面试成绩及拟调动人选名单。依据遴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调动人选。

       十、体检及尿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拟调动人选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含尿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十一、调动审批

(一)拟调动人员按程序报请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调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由调入单位聘任,按聘任后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十二、人员递补

因个人自愿放弃,考察、体检、尿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调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调动的;

(三)拟调动人选放弃调动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调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资格初审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同时追究本人和所属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三)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遴选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据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凡不据实填报信息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参加考试教师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十五、本方案由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施甸县教师发展中心0875-8126469

监督电话:施甸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75-8121185

中共施甸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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