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24-08-02 14:04 来源:云南省人社厅网站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校(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校(院)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请直接填报《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ynswdxrck@163.com,待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事宜。

(二)时间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300K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证书。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校(院)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校(院)确认报名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3.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校(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八、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九、考察

根据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校(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可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体检

应聘人员到校(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校(院)引进人才待遇:安家补助20万元(含税);科研资助经费3万元;2年校内过渡职工公寓;工作笔记本电脑一台。受聘人员须与校(院)签订期限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的服务协议。

       十三、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校(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校(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3年6月30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校(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426247;咨询邮箱:ynswdxrck@163.com。

(二)监督电话:0871-68426250。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

2024年8月2日

更多新的招聘、考试信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yn2553
或长按二维码关注

上一篇上一篇:昆明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下一篇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