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4-07-21 10:11 来源:澜沧县人民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基层队伍灭火救援能力,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诚邀热爱消防事业,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名应聘。

       一、基本条件

1、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5人,限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初中以上学历。

2、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作风严谨,热爱消防事业,无犯罪或治安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思维敏捷,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身高不低于1.60米,体型端正,不得有纹身。

4、要有较强的执行力,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和教育,适应军事化管理模式,遵守内部各项管理规定,能吃苦耐劳。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中共党员。

2、获得招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从部队退役且表现优秀的退役人员。

4、有驾驶(要求有相关驾驶执照)、篮球、乐器演奏特长的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测查情况优先进行录取。

5、澜沧县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二、考试形式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选拔,经面试、体能考核(参考消防员招录考核体能标准)、笔试、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人员管理

1、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试用期满一个月以后每月享受正常轮休4天,签订合同满一年以后,逐年递增假期,最多不超过6天。法定节假日安排轮休或调休。

2、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绩效考评办法》管理和“两严两准”标准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单位统一提供住宿、伙食、制式被装。

3、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合同制聘用,采取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可以续签合同。

4、专职消防队员要服从工作安排,服从统一调派。

       四、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3050元/月。

2、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由两部分构成,单位部分(980元/月)和个人部分(以当年缴费基数为准),每月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专职消防队员可报名参加全国消防员招录,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招录优势,成功录取后,在队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可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工作时间(具体参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

4、聘用后按照规定培训、休假、治病期间,工资照发。

5、其他未尽待遇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具体详细的待遇和相关标准,可到大队进行询问了解。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4日至招满为止,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可通过电话进行了解。

2、报名地点: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

3、报名电话:(0879-3023192、15008819056 王娟)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再另行通知面试、体能测试及体检时间。

       六、郑重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娟 15008819056

地址: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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