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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公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时间:2024-05-27 14:05 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公开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卫生健康监督工作需要,深入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5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属编制外人员,按合同制进行管理,均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电子办公软件;
4.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0cm以上;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身体有纹身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9日下午17:30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网上报名邮箱:3175337672@qq.com,现场报名地址: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综合办公室(富宁县卫生健康局二楼)。
3.所需材料:
①《2024年补充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件原件或扫描件1份;(必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1份;(必要)
③本人毕业证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必要)
④本人学位证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必要)
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1份,照片名称标注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必要)
⑥个人荣誉证书、社会实践经验、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各1件。(非必要)
现场报名:所有纸质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均要求A4大小),验原件、收复印件。
网络报名:所有扫描材料需按照以上顺序命名并统一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2024年协管员+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未按要求发送、扫描件模糊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注: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表进行报名,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补交相关资质证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实,即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全程共进行两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分两组进行面试;
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取1组、2组考生前8名(男性前6名,女性前2名)进行第二轮面试(本组内考生出现分数并列的,一起进入第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待定。
(四)体检
1.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生。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人选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鉴于卫生执法辅助工作的特殊性,报考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胎记和疤痕、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缺陷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由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按规定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如考生对首次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于收到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的结论为准。
(五)政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记录。
(六)公示及聘用
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评定,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3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期内,因违法违纪或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依职权解除聘用合同或经本人申请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2500元/月(含工伤险),正式聘用工资待遇4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五险”在月工资中予以扣除,由单位代扣代缴。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工资(具体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录用后食宿自理。
2.工作期间,协管员享有差旅补助、培训及参与工会组织活动、国家法定节假日等权利。具体参照用人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6-6130323(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录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6129738(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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