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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4年特招特聘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演员、声乐演员的公告
时间:2024-04-25 14:31 来源:怒江州人民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4年特招特聘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舞蹈演员、声乐演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的人才队伍建设,经批准,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将面向全州国有文艺团队的临聘演员,特招特聘舞蹈演员和声乐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范围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国有文艺团队的临聘演员,公开报名,统一专业测试,综合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考舞蹈表演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8年4月及以后;报考声乐表演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3年4月及以后;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怒江州户籍并满两周年以上(2022年4月及以前落户,计算到月);
(六)已与怒江州的国有文艺团队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满1年及以上(2023年4月及以前签订,计算到月),且在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履行劳动合同的临聘演员。
(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督调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曾被认定为2022年以来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且已确定为拟聘用或被聘用人员,但未到岗工作的;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5.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演员1名、声乐演员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
性别要求 |
民族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一级目录(学科门类) |
二级目录(专业类) |
具体专业名称 |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
服务年限 |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
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舞蹈表演岗位 |
从事舞蹈表演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怒江州国有文艺院团临聘演员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怒江州户籍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
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声乐表演岗位 |
从事声乐表演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怒江州国有文艺院团临聘演员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怒江州户籍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办事处文化路33号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余老师、杨老师,电话:0886—3622232。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本人须到报名现场提交《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4年特招特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获奖证书、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资格审核: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及加分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测试。
(二)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测试地点:怒江州文化馆(泸水市六库街道江西社区怒江民族体育馆背后)。
2.开考比例:现场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
3.测试内容及分值。
(1)舞蹈演员各项测试内容及分值如下(总分100分):
第一项测试: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时长5分钟。
第二项测试:即兴表演时长1分30秒,试听音乐30秒后,开始表演。
第三项测试:自备舞蹈小品时长3分钟。
(2)声乐演员各项测试内容及分值如下(总分100分):
第一项测试:视唱(简谱)4分钟。
第二项测试:练耳(单音、音程、和弦、旋律)6分钟。
第三项测试:自备伴奏演唱曲目1首,5分钟。
4.测试合格分数线:本次测试合格分数线划定70分(不含加分)。若报考者的测试成绩达不到70分(不含加分),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测试成绩不合格并取消聘用资格。
5.加分:获得州市、厅级及以上级别单位专业对口奖项的给予加分。
(1)获得州市、厅级个人或集体奖项给予加分,个人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集体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2)获得省部级个人或集体奖项给予加分,个人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集体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3)获得国家级个人或集体奖项给予加分,个人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5分、三等奖加3分;集体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
注:此奖项加分,以报名本人所获奖项进行加分,以个人的单个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以上加分条件最终解释权归特招特聘领导小组。
(三)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则以测试成绩高者胜出;若测试成绩仍相同则由州文旅局组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统一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工作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开展,采用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等方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个人信息不符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测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测评工作全程录音录像。监督电话:0886—3622945。
七、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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