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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时间:2024-03-29 13:35 来源: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迪庆州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迪庆州计划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迪庆州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需承诺连续、全职在村卫生室服务10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于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范围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2023届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迪庆州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表》(附件1)。
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4月9日(报名截止日期)。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登陆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考生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缴费(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9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0日12:00;
网上交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0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24:00。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300K。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全日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4.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确认报名资格,将完整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上传至邮箱(416985721@qq.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网上缴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云价收费〔2011〕15号),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七)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24:00登陆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初试、查询初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主要测试乡村医生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资格复审(但须完成网络报名),且不占其他人员面试比例。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迪庆州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成绩公布后1日内(9:00——17:30)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迪庆州人民政府2号楼五楼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健康产业科(电话:0887-8224662)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迪庆州人民政府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参加,不得进行委托。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免笔试人员自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占其他人员面试比例)。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向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报名表(含2张半寸近期白底彩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册(户主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全日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支撑材料。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迪庆州人民政府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日3天前向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书面放弃面试申请),面试当天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十、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此次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由应聘者个人自觉提出申请进行体检。原则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体检执行回避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之间如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放弃体检人员必须向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书面放弃体检申请)。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迪庆州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德钦县卫健局向德钦县人社局提交书面聘用意见后到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迪庆州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87—8224662
监督电话: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7-8226003
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87-8866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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