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教体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通告

时间:2023-12-19 15:52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昭通市教体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通告

       根据《昭通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昭通市教体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五)坚持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昭通市市直普通高中、中专和职业学院共56名,其中:昭通卫生职业学院13名、昭通职业学院5名、昭通市职业教育中心6名、昭通市第一中学11名、昭通市实验中学14名、昭通市民族中学7名。各县(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共350名,其中:昭阳区10名、鲁甸县30名、巧家县40名、盐津县15名、大关县11名、永善县20名、绥江县10名、镇雄县82名、彝良县95名、威信县37名。岗位具体情况详见《昭通市教体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5.普通招生计划2024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普通招生计划近5年(2020年至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7.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 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及学位要求:

(1)应聘市直学校和昭阳区直、城区(含凤凰、龙泉、太平街道办事处)普通高中学校、中专和职业学院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以高考录取时间为准);

②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市直和昭阳区直、城区以外的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以高考录取时间为准),所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无补考或重修等情况,大学本科学习期间的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

②“双一流”建设高校(2017年9月20日国家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9月20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原985、211工程院校,下同)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以高考录取时间为准);

③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同(专业名称后面括号内容是专业方向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专业判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可以放宽到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相近专业。

(2)专业要求详见《昭通市教体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专业要求情况(本科)》(附件2)。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应聘普通高中、教师发展中心、职业高中和教师进修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并且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须与所报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2)应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不限;

(3)应聘中专、职业学院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签订定向服务协议或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4.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分县区(市直分学校)、分学科报名即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络报名: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2日18时止,报名邮箱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附件1。通过网络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12月26日9时至18时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现场报名:12月26日9时至18时,报名地址: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昭通市教体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3)、毕业证或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毕业学校盖章的《成绩登记表》、身份证、1寸电子照片(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平均学分绩点能达3.0及以上的证明)。

2.网络报名的考生须将以上报名材料在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昭通市教体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教师报名表》以电子版、其他材料以PDF格式一次性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且命名格式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3.参加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查原件收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设岗的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及市直各学校负责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及市直各学校12月22日前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谈。

       六、组织面谈

12月26日至28日,设岗的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及市直各学校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谈。面谈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谈前统一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测评,结合心理素质测评结果和面谈结果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组织面试

(一)面试形式

以试讲方式+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由设岗的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另行通知考生。

       八、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根据岗位应招聘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且需要淘汰时,则加试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对象。若因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并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若因放弃或者公示反映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经紧缺教师招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2024年内不得再参加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十、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所有拟聘人员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和资料进行审核,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执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办理转正手续(中专、职业学院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解除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聘条件、标准,广开选才渠道,切实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三)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由学校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或调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通告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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