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商务局 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时间:2023-09-26 16:27 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保山市商务局 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商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名口岸管理科辅助人员、1名驾驶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持有《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 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1.保山市户籍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

2.保山市户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保山市户籍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保山市户籍应届高校毕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2022年毕业)人员;

5.保山市户籍搬迁至城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失业3个月以上脱贫劳动力。

(三)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其中:口岸管理科辅助人员岗位,限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驾驶员岗位,限49周岁以下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须持有C1及以上驾照,3年以上驾龄,退役军人在部队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组织协调能力。

注:1.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3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待遇标准

1.口岸管理科辅助人员岗位。主要从事口岸管理科辅助性业务工作,工资待遇为3200元/月。

2.驾驶员岗位。主要从事驾驶公务用车,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

以上人员一经录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不超过3年。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单位不提供食宿,出差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23年9月25日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保山市商务局306办公室(隆阳区锦溪路65号)。联系人:杨老师 0875-3039290,投递邮箱:553846415@qq.com。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需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驾驶岗位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入面试。

4.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者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确定拟聘对象。按照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保山市商务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结果,体检结果(拟聘人员自行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政审不通过者不予聘用,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公示。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安置人员信息录入、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2136371(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保山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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