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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3-08-23 14:45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3〕8号)及《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结合沾益区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沾益区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由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及其他各招聘环节的信息,由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名开始之日前(2023年8月30日)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专升本、本升研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教师岗位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或相近,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相同(详见招聘计划表)。
2.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或相近 ,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相同或不限(详见招聘计划表)。
3.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或相近 ,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相同或不限(详见招聘计划表)。
4.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与英语;政治与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社会、道德与法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体育与体育健康;美术与书法等的视为同一学科。
五、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需笔试招聘的岗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免笔试招聘的岗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达不到相应报考比例需取消、递减招聘计划或放宽、调整开考比例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或不设开考比例。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博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止。招聘岗位是否放宽年龄条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详见招聘计划表。
需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和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2023年9月2日18:00。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标识,考生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提交审核四项操作。
(1)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认真阅读并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计划表备注栏里有岗位条件补充说明的,报考人员须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报。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对专科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或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或相近的,可主动联系用人单位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及所学课程内容与加盖档案存放部门或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表,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条件并确认其报名资格,并在报名时按要求进行说明和上传依据材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将纸质确认意见及依据材料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备案。
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学科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笔试试题类别(内容)等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免笔试招聘研究生的岗位,对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报考人员,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须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3)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个人照片上传前,考生须在照片上传页面下载照片审核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并保存的照片方可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请考生对照自身条件确认是否符合,符合的在相应下拉菜单选择“是”。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性别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招聘专业条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7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列出上述7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7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进行交费;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提示可提交人工审核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专业条件机审未通过且已提交人工审核的,若考生认为自己填报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是类同的,可在当日24时前通过“专业说明”功能作出相应说明,并上传有关依据材料电子图片。加盖档案存放部门或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表是专业说明的必需材料。系统限定可上传的电子文档不超过5个,格式为jpg、png或jpeg,每个文档限定在5M以内。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8月31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可在9月2日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有效报名期限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9月1、2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分别在9月3、4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考生则没有机会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把握好报名时间。
3.网上交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2023年9月4日24:00。
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易宝支付”系统,使用微信或银行卡进行支付。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回传到报名系统中。请考生务必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确认交费成功。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1)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县(市、区)或市直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办理。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办理。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签章的《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办理。
(4)残疾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5)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且未就业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证明和未就业保证书办理。
(6)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
免交报名考试费办理时限:除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外,其他符合免交报名考试费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日(8:30—12:00;14:30—18:00)期间,到沾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系统每6小时更新一次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对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由曲靖市沾益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于2023年9月5日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告。因取消招聘计划或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的,不予退费。
5.打印准考证。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含免交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于2023年9月7日9:00至9月8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网络报名通过告知书。无打印条件的,可到沾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求帮助打印。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74—3383190、3383575。
七、笔试
考务工作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试题的命制、印刷、分发、阅卷等工作在沾益区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质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一)笔试类别(内容)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满分为150分,总分为3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30――12:00考《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八、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笔试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加分材料按《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提供加分材料;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还需提供辞职(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考生本人或委托人须在2023年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无误汇总并签字盖章后于9月4日18:00前将《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情况备案表》报曲靖市沾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于9月5日前持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曲靖市沾益区人社部门复核无误后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于9月6日统一时间在规定网站公示。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在笔试后5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
九、资格复审及要求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或面试程序前,曲靖市沾益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须对拟体检、考察或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再次进行比对审验,并确认其真实性。如果报名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和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网络报名通过告知书(免笔试岗位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提供)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院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3.涉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即2023年8月30日之前)。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由沾益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县级人社部门复审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需笔试招聘的岗位,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15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环节。
(2)免笔试招聘的岗位,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面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150分的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要面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由沾益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确定后报经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程序;不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则由曲靖市沾益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人员。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信息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和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2天,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资格复审时,若出现因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现场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本方案第九条第(三)项第2款第(3)点的办法确定。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又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本科学历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结束至后续各招聘环节不再递补。
6.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7.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留学人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硕士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要求。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只载有学位名称而没有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的,视为不符合报考专业条件。
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十、面试
(一)需要面试的,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经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后报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必须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达不到面试1:2比例的,需取消、递减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必须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向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须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或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免笔试的岗位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沾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或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以及学习工作和有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笔试的岗位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免笔试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又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二、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登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辞职等相关手续。新招聘的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办理辞职等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须按规定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曲靖市沾益区纪检监察机关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曲靖市沾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遴选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诚信档案库;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根据云办通〔2015〕32号、曲办发〔2018〕23号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保持乡镇人员队伍稳定”。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疫情防控。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公开招聘中的疫情防控。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公告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沾益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4—3161149
监督电话:曲靖市沾益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874―302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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