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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怒江州兰坪县人民医院面向全国招纳编制外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23-08-18 14:46 来源: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2023年兰坪县人民医院面向全国招纳编制外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兰坪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结合兰坪县人民医院实际,面向全国计划招纳编制外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名,符合医院编制外同工同酬条件的将纳入同工同酬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纳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纳条件及岗位
(一)招纳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有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者及退休返聘人员不限年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学历或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5.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招纳岗位
本次计划招纳19名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见《兰坪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纳编制外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纳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纳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分别在云南省卫生人才网、兰坪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邮箱:735007897@qq.com。
(2)现场报名
兰坪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事科(兰坪县城北区延长线至金龙丫口处)。
2.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持续报名投递简历,截止时间不限。
3.报名要求:
(1)网络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兰坪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纳编制外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打包后,文件名以“姓名+岗位+所学专业”的模板命名,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审核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根据应聘者的报名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具备招聘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根据简历投递情况分批次组织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兰坪县人民医院(兰坪县城北区延长线至金龙丫口处)。
考生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招纳岗位专业要求以考察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
4.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并取消招纳资格。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纳人员。医院与拟招纳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招纳人员须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六)体检
由兰坪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拟招纳人员到本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招纳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兰坪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拟招纳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兰坪县人民医院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方可进行聘用。
四、待遇
招纳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旦办理聘用手续,均统一纳入医院编制外自主管理。符合兰坪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编外职工薪资同工同酬方案》的通知(兰医发〔2023〕44 号)文件要求的,待遇与编制内同类人员同工同酬,详情请咨询兰坪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和老师17708868685)。
五、纪律及监督
(一)从事招纳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招纳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纳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招纳工作由兰坪县卫生健康局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相关后续工作均通过电话进行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负。
七、未尽事宜由兰坪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兰坪县人民医院,0886-3211122,和老师17708868685
兰坪县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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