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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施甸县工信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时间:2023-07-17 11:10 来源: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施甸县工信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施甸县工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卫人员1名、保洁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门卫人员1名(限男性)。聘用人员由施甸县工信局管理,履行工信局关于门卫安保有关职责。
保洁人员1名(限女性)。聘用人员由施甸县工信局管理,履行工信局关于保洁工作有关职责。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户籍地在保山;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8.我市办理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五类就业困难人员,并且符合公益性岗位录用条件人员。9.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及名下有营业执照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10.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优先聘用条件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招聘,并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门卫、保洁工作的。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9.有其他不适合从事门卫、保洁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材料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5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结束。2.报名地点:施甸县工信局组织人事股。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施甸县工信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由施甸县工信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及相关程序,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施甸县工信局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1600元/月(含个人承担五险一金部分),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任期三年。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施甸县工信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尹绍元联系电话:0871-8127515
施甸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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