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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技校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3-07-07 13:45 来源:云南招聘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技校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技校委托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学校所需劳务派遣辅助人员职位及配置情况,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职位性质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与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技校工作协助开展学院辅助管理工作,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职位
1.财务主管职位(职位代码01)人数:1人
2.财务会计职位(职位代码02)人数:1人
3.财务出纳职位(职位代码03)人数:1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财务主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有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年龄40岁以下,学历在本科以上,相关财经专业毕业;
4.财务会计职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有二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有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优先,年龄40岁以下,财务相关专业毕业;
5.出纳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0岁以下;
6.报名人员学历、学位、从业经历及专业技能证书需在招聘报名时提供(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签订承诺书,如届时未取得毕业证书,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7.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8.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9.自愿从事辅助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10.同等条件下,优先财经院校毕业生及具有相关从业经验、专业资质的应聘人员。
(二)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劳务派遣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患有严重的身体、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辅助工作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5日
(2)报名地址:天骄北麓12栋2单元1606
(3)报名费: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有以下情形的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①因本人原因错报、误报岗位的;
②因本人原因缺考或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
③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仍然报名的;
④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未完成报名流程的;
⑤提交虚假资料或证明的。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权重。内容包括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时事政治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乘以40%加面试成绩乘以60%的总和。
(六)体检和资格审查
1.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资格审查环节。
2.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执行。
(七)递补
体检和资格审查阶段出现报名者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已就业的,须取得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签订合同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六、待遇保障
(一)劳务派遣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职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社会保险(含个人缴纳部分)组成。
(二)职位基本工资
大专学历职位基本工资2000元,本科学历职位基本工资2200元,研究生学历职位基本工资2500元。
(三)绩效工资
以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效能等综合评价为依据,根据职位工作实际按照考核项目和细则,按月考核发放。财务主管绩效工资上限2800元,财务会计人员绩效工资上限2500元,出纳岗位绩效工资上限2200元.
(四)值班补贴
每月额定值班4天(24小时),按实际值班天数据实发放,50元/天标准由用工部门领导审批发放。
(五)寒暑假期间原则上只计发基础工作,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工作日发放、值班补贴据实发放。
(六)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核算缴纳。
(七)其他福利
劳务派遣辅助人员节假日、生日等慰问根据学院实际参照教职工职工标准执行。
(八)人员到岗后采取考核制,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事项具有变更、解释权。
本公告一切内容以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内容为准。
咨询电话:0871-65160662(咨询时间:工作日09: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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