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司法局关于招聘1名聘用制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3-06-20 14:39 来源:施甸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施甸县司法局关于招聘1名聘用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施甸县司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同等条件下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司法工作从业经历优先考虑;

4.限施甸县户籍;

       三、素质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三)做事认真,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四)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17:30结束。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填写《施甸县司法局聘用制人员招聘报名表

》到施甸县司法局政治部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施甸县司法局政治部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确定招聘对象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程序、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基本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1签。考察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1600元/月。单位不提供食宿。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树萍

联系电话:0875-8125133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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