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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3-05-10 17:15 来源:楚雄州人民医院网站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楚雄州人民医院2023年第一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使医院人力资源配置符合医疗护理工作的发展需求,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我院决定招聘第一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楚雄州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第一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相关事项及提交材料
1、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于5月22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到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行政楼2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每个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方能进行笔试,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①楚雄州人民医院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有多个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均需要提交);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生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口腔类、中医类: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提交医师资格证复印件;2015年以后毕业的,提交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2023年待取得规培证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⑥公卫类、护理岗位提交资格证复印件,2023年待取得护士资格证人员提交证明材料,其他类别考生如取得专业从业资格证也需提交;
⑦财务科、审计科岗位应届毕业生按《楚雄州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学历要求,提供高考当年成绩达本科相应批次录取线证明材料(学校盖章后的本科录取批次证明、高考成绩单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本科录取批次证明可在附件3中下载);
⑧承诺书(附件4,下载签名按手印后提交)。
三、其他事项及相关待遇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考生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个人综合成绩,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0分。在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口腔类、中医类考生一经发现为退培人员,不予录用。
4、各拟聘用人员根据官网(http://www.cxzrmyy.com)通知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医院人事科报到,证书材料需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2023年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3年待取得护士资格证人员,国家公布考试成绩时,提交成绩单到人事科,不合格人员届时予以清退。
5、楚雄州级医疗卫生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人员,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可报名参加医院招聘。
6、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7、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安排到我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有且仅有一次复检机会,如复检后仍不合格者,则取消录用资格。医院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人员录用为医院工作人员。
8、工资福利待遇
编制外工作人员实行见习期管理,其中,持医师资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护士资格证、专业从业资格证人员见习期为6个月,无证人员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本院合同制人员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中医类、口腔类2015年及以后毕业生,持住院医师规培证人员一经录用,享有合同制研究生同等待遇;2014年及以前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按照原单位出具的工资介绍信,执行楚雄州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享受福利待遇。
四、考试考核时间
编外人员的笔试、面试工作将在5月24日—29日期间完成,具体日程将在楚雄州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并实时更新,敬请应聘人员关注,按时参加。
联系部门 人事科 电话 0878-3122029
详细地址 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
楚雄州人民医院
2023年5月9日
楚雄州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第一批次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
||||||||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岗位条件 |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往届毕业生持证要求 |
年龄要求 |
||||
1 |
口腔类 |
口腔科岗位 |
3 |
不限 |
口腔医学或口腔专业执业范围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位。本科应届毕业生高考当年成绩需达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线,往届毕业生持相应证书,不受高考本科批次录取线条件限制。 |
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2015年以后毕业的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3年待取得规培证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
应届本科生26周岁及以下(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本科生年龄放宽至32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9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2 |
中医类 |
中医、风湿免疫科岗位 |
1 |
不限 |
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或中医专业执业范围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29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
3 |
公卫类 |
科教科岗位 |
1 |
不限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执业医师资格证 |
||
4 |
急诊科岗位 |
1 |
不限 |
药物化学 |
/ |
|||
5 |
眼科岗位 |
1 |
不限 |
眼视光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的学位。 |
|
本科26周岁及以下(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9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
6 |
康复医学科岗位 |
1 |
不限 |
听力与言语康复 |
||||
7 |
护理岗位 |
70 |
不限 |
护理学 |
需持护士资格证(含2023年待取得护士资格证人员) |
|||
8 |
医学影像技术岗位 |
3 |
不限 |
医学影像技术 |
|
|||
9 |
医学检验技术岗位 |
4 |
不限 |
医学检验技术 |
||||
10 |
药剂科岗位 |
3 |
不限 |
药学、临床药学 |
||||
11 |
财务科岗位 |
2 |
不限 |
财务管理、会计学、经济学、统计学、理财学、金融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的学位,高考当年成绩需达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线。 |
|||
12 |
审计科岗位 |
1 |
不限 |
审计学 |
||||
备注:应届毕业生包含2023、2022和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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