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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21-04-30 14:13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扩充我校教师数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协调健康发展,我校决定面向全国招聘17名医药卫生类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17名医药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1:《2021年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一致,热爱教育、医学事业,能胜任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官网、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除网络报名以外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考生通过学术桥网站(http://zpjob.acabridge.cn)进行报名,报名考生将所需材料扫描打包成一个文档后传至指定位置,文档名称一律命名为“招聘岗位+真实姓名”,以便后续审核、联系。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0:00-5月25日24:00。
3.报名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楚雄医专紧缺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获奖情况等材料的扫描件。
(3)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报名的一律无效。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上传材料、所留号码必须真实准确,若所填信息错误或预留号码错误,导致初审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5.报名流程。注册—添加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必须填写)—添加教育/工作(研究)经历—添加求职意向—添加其他—完成—搜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申请职位(在相应位置上传个人简历和相关应聘材料)。
(三)资格初审。对考生网上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上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试时间将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考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讲课题目由7名考官组成,在纪检监察人员监察下现场封闭出题,并由考生代表从中抽取1套题作为考题。考生根据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得分。考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资格复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博士研究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优先顺序确定。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身份证、户口册、就业报到证(非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组织考察。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考察,有《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中规定视为考核不合格的十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考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协议书。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新聘用人员从正式到校上班的当月起,享受校内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其他待遇
1.博士研究生
(1)提供安家费。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校给予20万元(税前)的安家费,在5年内分期拨付,并可享受博士津贴(每月1000元)。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可随调。
(2)提供科研启动费。有省部级及国家科研项目者,科研启动费5万元,其它较低级别科研项目者,启动费适当降低。
(3)提供手提电脑一台。
2.硕士研究生
(1)医药卫生类专业,学校提供3万元(税前)安家费,在5年内分期拨付。
(2)个人发展。工作满三年后,列入培训计划,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取得学历学位的,享受学校的相关待遇。
五、相关要求
(一)聘用后须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工作满五年(含五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或辞职;
(二)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发生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咨询电话
楚雄医专人事处:0878-3875650
联系人:何老师18987832400、马老师18187781783、
周老师15125876394
八、监督举报电话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0878-312284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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