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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未按规定参加年审的行政处罚
时间:2019-04-06 10:59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1. 云南仁XXX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参加201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根据《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单位依法给予500元行政处罚。
2. 云南优XXX传播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参加201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根据《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单位依法给予500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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