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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级行政中心首例“阳光司法进机关” 普法活动走进
时间:2019-03-30 11:30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昆明市级行政中心首例“阳光司法进机关”
普法活动走进市人社局
为强化一切职权来源于法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人社工作基本行为准则,推进法治人社建设,3月18日上午,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呈贡区法院将庭审搬进局机关,开展了一次“阳光司法进机关”普法活动。此次活动是昆明市首次在市级行政机关组织开展的真实庭审。
法庭公开审理了洪某某等三原告诉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第三人云南某公司工伤行政确认一案。该案件由呈贡区法院院长王锋、行政庭庭长司马衍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洪某某生前系云南某公司的职工,2018年6月4日,洪某某在工作时突然身体不适,同事见状立即将其送往就近医院诊治,随后转送至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医院救治,后因医治无效,确认洪某某于2018年6月9日死亡,死亡原因为脑出血。同年6月22日,第三人云南某公司向昆明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昆明市人社局于7月30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庭审中,法庭围绕洪某某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法定条件、是否认定为工伤、昆明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的争议焦点,对原告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行政执法主体、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行政执法程序、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等五个方面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庭审环节。整个庭审过程公开公正,井然有序,确保了程序正义和实体公正。合议庭将择日对案件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引导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务必在下一步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把全面依法行政体现到人社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动加强司法监督,让依法行政更加透明,让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全局(含部分县区)共187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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