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要求,现将2019年下半年我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2月10日-13日17:00
现场确认日期及地点:详见附件1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7日24:00
准考证开始下载、打印日期: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4日面试考试日期:2020年1月4日-5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0年3月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报考条件
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相应州市报名参加教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社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签发地或港澳台居住证(有效期内)签发地在云南省的申请人(临时居住证不可以报考)。
(四)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要求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1.2019年下半年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两年有效期内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2.2019年下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二)考区选择: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云南省共设17个考区(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玉溪、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保山、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
1.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面试大纲见附件3)。
2.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只能选报“昆明考区”。结合我省实际,暂不开考初中、高中“日语”、“俄语”学科。
以上两类考生现场确认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州市设立的确认点审核确认(即在读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社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港澳台居住证签发地(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设立的确认点审核确认)。例如:户籍在玉溪市的考生如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目,需选择昆明考区,但需在玉溪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的现场确认点进行审核确认。
3.除以上两类情况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均须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港澳台居住证签发地的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在校生需选择学校所在地的所属考区为应试考区。
注:请考生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不得跨地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确认时,关键信息(考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有误者一律审核不通过。
(三)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附件1。
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携带相应材料,到考区设立的确认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现场确认须由考生本人办理,未经现场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本人笔试成绩打印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除在校生外的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
注:
(1)学历必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2)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5)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7)“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
4.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云南省内的社会人员需提供)
5.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在云南省内的社会人员需提供)
6.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备案书或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2)(云南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
7.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供)
8.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港澳台居民需提供)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三)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不得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面试遵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重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五、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二)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三)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七、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有效期内,于每年3月下旬、9月上旬关注云南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