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招聘 有五险!

时间:2018-07-28 10:43 来源: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我乡扶贫开发工作,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社会服务岗位人员1名,在经济发展办公室从事扶贫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文秘、统计、规划、项目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的优先)。

(三)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能熟练运用Microsoft Office Word、Excel、Wps等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公式运算、表册制作。

三、报考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7日至8月5日下午17:30止(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联系人:张锦蕾

联系电话:0876—3654268,18087646276。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照片3张。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参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先机试后面试的方式,机试成绩前五名者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不足五人,则全体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采取综合评分(机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的方式择优录用。机试、面试地点为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时间另行通知。

(二)机试考试为现场上机考试,内容为运用Microsoft Office Word、Excel、Wps等软件对相关数据进行运算、分析。

五、用工方式

(一)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自主招聘,由砚山县扶贫开发局聘用和管理。

(二)招聘人员在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从事扶贫工作。

(三)通过综合评分方式确定录用人员并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被录用以及本人提出申请,经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批准,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一)合同期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00元,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所聘人员纳入扶贫开发局年终工作人员考核,实行两年一聘,由县扶贫开发局负责考核及聘任相关工作。

(二)合同期间“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从每月应发工资内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统一交纳。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76-3650078

咨询电话: 0876-3654268、18087646276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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