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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考试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时间:2021-05-06 17:27 来源: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考试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需要招录合同制书记员,现委托昆明云岭社会化考试测评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1、本次计划招录10名合同制书记员。
2、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考试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先登陆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分为报名期(2021年5月6日00:00至5月10日23:59)和查询期(2021年5月11日00:00至5月14日23:59)两个阶段。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2021年5月6日00:00至5月10日23:59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信息填报并提交等待审核。
(三)报名流程
报名主要流程有: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准考证打印。
1、登录
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
2、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未注册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报名网络技术问题可通过报名网站在线留言进行咨询。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网上报名”连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最后保存数据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
4、提交审核
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后,报名页面上会出现“提交审核”按钮,点击此按钮并确认后即完成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
提交审核后,采用计算机审核模式对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初审主要是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进行初筛。初审通过的考生,报名页面上会显示“报名状态:等待审核”字样和“打印资格审核登记表”按钮,请点击打印《资格审核登记表》(请使用A4纸纵向打印)。初审未通过的考生,报名页面上不会显示“打印审核登记表”按钮。
5.准考证打印
初审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笔试前,使用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纵向打印),并妥善保存。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身证份(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后续发布的公告、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招聘考试各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一)笔试
开考比例不受限制。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通过笔试后,请携带下列材料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岗位技能测试,如有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1)初审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5)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6)通过司法考试具有法律从业资格者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出现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现场资格审核结果可在到现场资格审核后的一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看。
(三)岗位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1:3的比例,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
1、“看打”“听打”的中文录入速度及正确率。测试得分以标准字数的正确字数为基准,计算得分。“看打”成绩满分为100分,“听打”成绩满分为100分;
2、办公软件Excel、Word上机实操,成绩满分为100分。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看打×25%+听打×25%+上机实操×50%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分数并列人员),如分数相同,则取得司法考试资格A证、法律专业优先。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若中途有人离职或新增岗位,则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补录。
六、体检、政审考察
(一)体检和政审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并进行公示。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三)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考察考生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一)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并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出现自愿放弃情形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录用后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二)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九、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工资由区级财政保障,标准为5000元/每人/月(含工资、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劳务代理费),实发工资不低于每月3000元,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今后随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十、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注意事项
(一)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时,须自备口罩并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云南健康码”,招聘所有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已就业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次招考的人员为非编人员,和昆明载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保留对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0871-64895407
技术服务咨询:
昆明云岭社会化考试测评服务有限公司:0871-67321135
举报监督电话: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办公室:0871-64895400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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