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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20-12-28 15:24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楚雄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楚雄州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辅警35名(男性30名、女性5名),岗位为勤务辅警,工作地点在永仁方山公安检查站,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常态化查缉,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楚雄州内户口;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5年12月30日至2002年12月30日之间,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7、品行端正、心理健康,具有忠诚、敬业、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工作纪律;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各种慢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9、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
(二)优先条件
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以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吊销律师、公务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釆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联系电话:0878-3369213
3、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书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是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60%。
1、笔试时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楚雄市团结路564号)
3、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
(四)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辅警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若报考总人数未达到招聘辅警数1:3的比例,则全部考生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要求执行。
体能测试地点: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楚雄市团结路564号),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招聘辅警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地点: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楚雄市团结路564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
体检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展,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勤务辅警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递补
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岗前培训
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确定聘用。
(九)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的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参加过笔试并且体能测评合格,在面试环节后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楚雄州公安局辅警储备库管理,后期补充录用辅警时可直接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务派遣用工,聘用辅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待遇保障
按照4000元/月的标准进行保障(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部分),工作期间集中管理,统一安排住宿。
(三)其他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请所有报考人员关注楚雄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楚雄警方”(微信号:cxzpolice),并牢记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招聘各个环节的信息将通过公众号进行发布和通知,考生因未及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楚雄州公安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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