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2-10-20 15:46 来源:红河人才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发水务)于2021年9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红发水务是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水利板块二级全资子公司,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2018年5月21日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0亿元。

       红发水务负责水资源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文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和水力发电等。通过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的综合开发利用,实现水务产业资本的快速扩张,将红发水务打造成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专业化程度高、具有持续核心竞争力的省内一流水务运营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特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招聘员工。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工作人员社会招聘岗位统计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纪律;

2.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能够履行企业员工职责和义务。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有权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行为受到处罚,依据国家、省、州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实施流程

本次招聘按如下流程进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公示→递补→办理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相关公告信息以红河人才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6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hhzhfsw.zhaopin.com。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本次录用人员将由红发水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红发水务本部(蒙自)或涉及业务开拓的生产一线(项目工地),请报名人员结合自身情况报名。

4.应聘人员报名需上传:最近半年个人彩色证件照、应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励荣誉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5.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电话、现场投递或邮寄材料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选通过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布。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考核

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考核:

1.笔试总分100分,委托第三方采用线上机考答题方式。

2.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类别需求人数,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排名相同,一同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入面试。

3.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进行计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4.拟录用候选人确定: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照合格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成绩排名,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成绩排名,如主考官成绩相同,影响到最终拟录用,则由公司面试考核组通过加面试方式确定拟录用候选人。

(五)体检

按照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政审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政审环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拟录用人员应当提交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等材料。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聘用

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聘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正式报到之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任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

       六、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或体检、政审、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岗位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延递补1次。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按公司现行薪酬制度执行,公司为员工依法购买“五险一金”。聘期中,所聘任人员不得在公司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任务并领取报酬,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八、相关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任或解除聘任合同处理。

       九、其他

(一)招聘期间注意疫情防控,具体防控要求详见附件4。

(二)本次招聘将采取全程公示公告,相关信息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公告。

(三)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门提出。

(四)报考人员需要服从公司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十、招聘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871-63616164转分机20163

监督电话:1376935986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红河红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红河红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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