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时间:2021-08-14 15:35 来源:红河人才网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由原红河州新华书店改制成立,现有在职员工295人,下辖13家分公司,40多个城乡发行网点,是一家与新中国一起成长、共同发展的国有文化企业,隶属于云南省文化龙头骨干企业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出版物、文化用品、音像制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文化旅游等业务。长期以来,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竭诚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企业社会效益日趋凸显,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在推动全民阅读共建书香云南的战略实践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0岁以下(1991年8月1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心理素质合格,有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

4、有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健康身体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招聘公告通过: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网站及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注:不接受现场、邮寄及电话报名);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起至8月19日18: 00止,报名时间7天(含休息日),逾期报名无效;

4、报名资料形成一个压缩包,投递邮箱:113903295@qq.com,文件名格式统一为:姓名+所报岗位名称(如张三+金平图书发行员);

5、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粘贴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各一份;

6、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请认真核对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所报资料必须齐全,并按公告要求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的真实情况,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并组织开展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参考书不作专门指定,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面试地点: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蒙自市银河路35号办公大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权重为40%,面试成绩权重为60%),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拟定聘用人选后,招聘领导小组向公司党委汇报面试结果,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对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顺延增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将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1、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聘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公司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至公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 与北京外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工作。

       六、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或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8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2600元,为员工购买五险。工作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人员将有机会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八、相关纪律

1、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均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呈绿码后戴口罩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2、简历筛选未通过者或未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任何通知;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任或解除聘任合同处理;

4、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程序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行为进行监督。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审计室及上级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

本信息发布未尽事宜由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3733260谢老师

举报监督电话: 0873-379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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