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具体操作流程

时间:2020-05-18 17:46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昆明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具体操作流程

办理条件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在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参保的单位;

单位人员数量变更:

1、单位根据用工情况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每月1-25日

2、用人单位人员调入及调出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在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参保的单位

办理材料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1.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有效证明、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计算机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参保地经办机构、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昆明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变更表》(原件一份);

3.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单位人员数量变更:

1.参保单位填报《养老保险增减表》(表四),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参保人员增加,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

3.新增人员从未参过保的,参保单位须将新增人员信息录入《批量新参保格式表》电子表格,申报时须将电子表格一并申报。

4.申报参保人员减少,按照不同情况,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退休人员审批表,或死亡证明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1.申报。参保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关系及税务计算机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参保地经办机构、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上述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其中一项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在每月1-15日内向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提交变更申请,办理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登记。

2.审核。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对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查验材料是否齐全,审核通过的,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受理单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待补齐后再审。

3.办理。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审核通过后,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修改信息系统内相关信息内容,并将有关资料归档、入库。并向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中心上报变更信息,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中心每月25-30日内统一将全市变更信息汇总后报相关地税部门进行变更。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

1.每月1-25日到各区县社保服务中心办理;

2.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医疗保险:

1.填写《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市直管理处业务申报单》和《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动表 》;

2.每月16日至23日(正常工作日)医保窗口即时办理

失业保险:

1.申报。参保单位新增就业人员(新增就业人员是从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未纳入失业信息系统的就业人员)的,参保单位应携带上述资料及时到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办理新增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2.审核。办理时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核对参保单位录入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信息采集软件的信息与所提交材料是否一致,材料齐全,条件符合的给予办理,不符合的,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待补齐后再审;

3.办理。审核通过后,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于每月1-15日在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内完成参加失业保险新增人员登记,并将有关资料存档保管。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中心

咨询电话:0871-63362528.63362768

通讯地址: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人力资源中心2楼4号窗口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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