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 昭通4家市直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时间:2021-09-06 15:22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昭通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参加本次选调(市直部门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公开选调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昭通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岗位详见《昭通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4.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2年以上(截止2021年9月1日),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备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开招聘公告精神,在原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发布《昭通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14日(不含双休日),每天8:30—12:00,14:30—18:00。

地点:昭通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昭通大道1397号1217室)。

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2份。

(2)《昭通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昭通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昭通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3)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蓝底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

由昭通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果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1)时间、地点:拟定于9月下旬全市集中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低于1:3的,削减选调岗位的人数。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会计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4)笔试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笔试成绩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并列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3)面试人员名单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待面试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4名考察对象。昭通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中出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违规违纪、档案重要要件缺失、群众普遍反映较差、不按规定履行党员义务、实际情况与岗位工作不匹配等情况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公开选调环节。若被考察对象中均无合格人员时,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进行考察。

2.体检。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由昭通市公安局研究决定拟公开选调人选,报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昭通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要求和相关规定,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四)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公开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870-2852280,2852319。

监督举报电话: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70-2852212 昭通市人社局:0870-2126819。

 昭通市公安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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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昭通市国资委2021年公开选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一、公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参加本次选调(市直部门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计划数。公开选调昭通市国资委下属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详见《昭通市国资委2021年公开选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2年以上(截止2021年9月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详见简章);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为达到被选调目的,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欺瞒组织的;

  4.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按程序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lanmu/xwzx/15.html)发布昭通市国资委2021年公开选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不含双休日),每天9: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昭通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昭阳区凤霞路106号(老财校)市级行政办公区1号楼6楼)。联系电话:0870-2222691。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各2份。

  (2)《昭通市国资委2021年公开选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昭通市国资委2021年公开选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昭通市国资委2021年公开选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由昭通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按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时,相应削减岗位数。岗位削减情况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

   1. 时间、地点:拟于9月下旬全市统一集中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1:3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组织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3. 面试时间、地点:待面试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

 

   (六)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考人员在报名及考试期间,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

 

   (七)考察和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1.组织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昭通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中出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违规违纪、档案重要要件缺失、群众普遍反映较差、不按规定履行党员义务、实际情况与岗位工作不匹配等情况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公开选调环节。若被考察对象中均无合格人员时,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进行考察。

  2. 体检。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八)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由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报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调入手续。公示期满,对未发现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公开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选调,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三)公开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870-2222691

  监督电话:

  昭通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0870-2150553

  昭通市人社局:0870-2126819

 

昭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昭通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

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参加本次选调(市直部门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人和事业工勤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计划数。公开选调昭通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昭通市应急救援中心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详见《昭通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凡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2年以上(截止2021年9月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坚定,责任心和事业感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详见简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为达到被选调目的,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欺瞒组织的;

4.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昭通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由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至9月8日,每天8:3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昭通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昭阳区昭阳大道378号市级行政办公区3号楼2楼)。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2份。

(2)《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3)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蓝底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

由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拟于9月下旬全市集中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应急管理业务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作考前培训。

3.开考比例:按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若低于1:3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选调。

4.笔试排名:笔试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笔试成绩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1:3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组织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3.面试人员名单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待面试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

 

(六)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参考人员在报名及考试、面试期间,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七)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2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中出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违规违纪、档案重要要件缺失、群众普遍反映较差、不按规定履行党员义务、实际情况与岗位工作不匹配等情况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公开选调环节。若2名被考察对象中均无合格人员时,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进行考察。

2.体检。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由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拟公开选调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公开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选调,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三)公开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870-2131067,13638897759

 

监督举报电话: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0870-2159116

昭通市人社局:0870-2126819

 

昭通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1 昭通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市应急救援中心)工作人员简章.xlsx

 

附件2-5 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等附件.xls

 

 

 

 

 

 

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公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参加本次选调(市直部门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计划数。公开选调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代管事业单位昭通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人员1名,详见附件1《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称《简章》)。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2年以上(截至2021年9月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坚定,责任心和事业感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4.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商务英语、翻译等相关专业毕业并取得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人社部英语翻译三级以上证书,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英语翻译能力。具体专业详见《简章》。
  
5.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开招聘公告精神,在原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不含双休日),每天9:00—12:00,15:00—18:00。
  
地点: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科(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106号,市级行政办公区4楼)。
  
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2份。

 

 

  
(2)《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3)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蓝底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由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人员名单。按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低于1:3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批准后再确定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综合业务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3)笔试排名计算:笔试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排名按此类推。笔试成绩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并列人员),低于1:3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批准后再确定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3)面试人员名单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待面试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2名考察对象。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中出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违规违纪、档案重要要件缺失、群众普遍反映较差、不按规定履行党员义务、实际情况与岗位工作不匹配等情况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公开选调环节。若2名被考察对象中均无合格人员时,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进行考察。
  
2.体检。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由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研究决定拟公开选调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要求和相关规定,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四)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法工作纪律的,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公开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卯昌蓉;

 

 

联系电话:0870-2128932,13578099888

 

 

 

  监督举报电话: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0-2126819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0870-2129307

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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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昭通日报

编 辑|赵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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