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项任务!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时间:2021-09-02 10:17 来源:未知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为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落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围绕4个工作重点、143项工作任务,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中深化推进昆明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抓好关键环节深化推进“三项制度”

 

一是深化推进行政执法公示。通过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及属地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开设的“行政执法”栏目,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监督方式等信息。通过执法信息公示,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深化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行政执法经费管理,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设施建设需求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比例配备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建立健全本单位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正常使用运维。

 

三是深化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昆明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文书,明确法制审核责任。

 

将民法典贯彻实施融入深化推进“三项制度”全过程

 

昆明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确保民法典在行政执法中得到贯彻实施。

 

一是严格恪守执法边界,处理好职权法定与民事权利的关系,把握好损益行政行为界限,不能以公权力违法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

 

二是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既履行好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也要履行好民法典规定的义务,在立案、调查、听证、法制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执法环节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三是加强公私法衔接,注意区分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尊重公民权利,慎用手中权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四是严格规范执法,保障民事主体安全感,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违法问题,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通过规范执法,提升民事主体幸福感,实现公正执法,营造民事主体正义感。

 

将“六稳”“六保”相关要求融入深化推进“三项制度”全过程

 

一是坚持审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昆明市生态环境系统关于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等有关“六稳”“六保”制度工作要求,采取环评审批特殊措施,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管理,全力支持企业经济发展。

 

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普法宣传,促使市场主体、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知法用法、自觉守法。

 

三是推行柔性执法,严格落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昆明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等五项行政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鼓励和引导企业即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环境守法。

 

四是积极探索推行涉企重大执法决定回访制度。执法机构对已受到查处的重大案件相对人进行走访调查,了解违法行为改正情况,督促、指导相对人改正违法行为,防止违法反复。

 

五是严格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关要求,按照依法审慎稳妥的原则,对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将新《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融入深化推进“三项制度”全过程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将学习《行政处罚法》作为行政执法人员2021年培训的重点内容。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对行政处罚法进行广泛宣传,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让人民群众知道行政处罚法,了解行政处罚法,运用行政处罚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守法。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相抵触的有关规定。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对行政处罚法有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考核工作,对违反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全面深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细化清单143项工作任务。下一步,各责任部门将根据自查自纠梳理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制度不全面、不具体、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效果不明显的及时进行整改,查缺补漏,确保143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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