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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玉溪市通海县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红黑榜”制度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1-06-18 16:36 来源: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创文、固卫、爱国卫生“净餐馆”集中整治成果,根据《通海县餐饮服务单位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从2021年4月27日起,对通海县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红黑榜”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餐饮服务单位,是指通海县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政府划定区域(规定时限)经营的餐饮类食品摊贩、单位食堂(机关食堂、学校/幼儿园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等。
二、对照《云南省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达标标准》,按照中型以上餐馆和单位食堂达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等“七个达标”要求;小型餐馆和餐饮食品摊贩达到“场所净、餐具洁、厨合规、人健康、食安全”等“五个达标”要求。将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干净整洁、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上岗、“三防”设施齐全并有效使用、后厨整洁卫生、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等到位的餐饮服务单位列为红榜予以通报表扬宣传。
三、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食品摊贩备案卡)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取得健康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未明码标价、未穿戴工作衣帽、无消毒保洁设施、无餐用具清洗消毒记录、“三防”设施缺失或未有效使用的、食品处理区和食品库房里有虫害或鼠迹、后厨垃圾桶或泔水桶未加盖、后厨脏乱差、环境卫生不整洁、无公勺公筷、不坚持台账记录等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予以黑榜公布曝光。(餐饮服务单位若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过期、后厨卫生脏乱差并留有卫生死角任一情形的,直接纳入黑榜并自行停业整改;存在其他3项或三项以上情形的,纳入黑榜并给予当场处罚。)
四、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实行动态管理。被列入“黑榜”的餐饮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可以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复查,经复查整改到位的,按照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原发布渠道公开整改后的信息,并移出“黑榜”。发现前期被列入红榜的餐饮单位达不到红榜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通过原发布渠道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并撤销“红榜”。
对拒不整改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卫生全改善专项行动“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停业”的要求,责令经营场所进行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阻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2021年4月27日起执行。
通海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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