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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办结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4-28 17:16 来源: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yn2553 QQ公众号:800061629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D2YN202104220031交办
投诉问题办结情况的报告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收到昆生环督转〔2021〕17号文件交办的D2YN202104220031投诉问题。东川区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4220031。投诉人反映:“昆明市东川区团结路上段金色秋园小区商铺松果小屋酒吧噪声扰民”。
二、属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与2016年、2018年、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均不重复。
四、整改类型
立行立改。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东川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4月23日,安排区公安局于晚上22:00前往投诉地点核实。
经现场检查,松果小屋酒吧内门窗玻璃为隔音玻璃,并在屋内增设了隔音设施,对多个部位进行了隔音处理。同时东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于4月23日22:13多点位对松果小屋酒吧进行了噪音检测,检测显示:松果小屋酒吧南面(靠近金色秋园小区侧)噪声值为45.9dB,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限制2类标准(夜间50dB);松果小屋酒吧北面(靠近道路侧)噪声值为54.9dB,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限制4类标准(夜间55dB),噪声监测未超标,但该酒吧门口存在嘈杂声较大的情况。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酒吧存在一定噪声,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1.对松果小屋酒吧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告知,并与松果小屋酒吧负责人签订了《东川区公安局噪声管控主体责任告知书》、《治安管理责任告知书》,约谈了酒吧负责人,要求松果小屋酒吧要依法依归经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杜绝噪音扰民;
2.加大对松果小屋酒吧检查力度,强化松果小屋酒吧周边的巡逻,及时提醒整改;
3.做好周边居民做好调处、安抚工作。
(四)现场复查情况
经区公安局组织现场核实,酒吧门口已无嘈杂声较大的情况。
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无。
八、责任追究情况
无。
九、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对辖区内酒吧检查力度,强化辖区内酒吧周边的巡逻,及时提醒整改。
(二)要求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酒吧进行清理整治,做好相关隔音整改工作。
(三)加大对辖区酒吧周边居民走访的频次,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特此报告。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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